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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提示:逃离火场后,切忌重返火场拿财物
更新时间:2018/7/23  15:10:08    点击数:

 

逃离火场后,切忌重返火场拿财物

致广大市民关于消防安全的一封信

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
2018年以来,我市发生多起“小火亡人”火灾悲剧,遇难的多为逃离火场又重返火场人员,以及老弱病残人员。

1月21日,玉环市玉城街道后湾村一鞋服店起火,店主逃出火场又返回店内取物品,不幸葬身火海。

2月6日,温岭市石头桥镇下黄村一民房发生火灾,遇难者逃离火场后又返回查看火情,不幸葬身火海。

2月8日,临海市上盘镇里岙村一民房发生火灾,户主擅自返回火场抢救财物受困,不幸葬身火海。

3月29日,椒江区章安街道前街村一民房发生火灾,死者原本已经安全逃出,后又重新返回火场,不幸葬身火海。

…… ……

为切实减少火灾事故,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,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特别警示:要牢记血的教训,当您遇到火灾时,保全生命才是唯一正确而明智的选择,应快速、安全逃离火场,切不可贪恋财物或以任何理由重返火场。

弱势群体已经成为近年来火灾事故中的伤亡主体,请您关注老弱病残人员,帮助检查室内火灾隐患,尤其对燃气、电气、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,劝导大家不要在室内、走廊、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,一旦起火将阻断逃生通道,严重威胁生命。加强对孩子的看护,不要将孩子锁在家中,正面引导教育孩子不要玩打火机、火柴、蜡烛。

消防安全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,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安定。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一起努力,把消防安全知识转化为安全习惯,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转化为安全行为,为我们的美好幸福生活和“平安台州”建设拧紧“安全阀”。

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

2018年7月